至于死的罪-The Sin unto Death

至于死的罪-The Sin unto Death

June 6th, 1982 @ 11:54 AM

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,就当为他祈求,神必将生命赐给他;有至于死的罪,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。 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,也有不至于死的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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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死的罪

克里斯威尔博士(Dr. W. A. Criswell)

约翰一书5:16-17

1982年6月6日    上午8:15

 

 

这是关于救恩论的第三篇信息,题目是至于死的罪,或者 “不得赦免之罪”。我们要看的背景经文是约翰一书第五章16-17节:“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,就当为他祈求,神必将生命赐给他;有至于死的罪: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,也有不至于死的罪。”我们的经文是:“有至于死的罪。”

如果你去翻阅关于这节经文的评注者、解释者、语法学家和解经学家的著作,你将会发现在他们寻求解释经文的过程中,他们被明确地分成了两派。他们中一半的人认为这里的死指的是身体的死亡。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看到经文里说:“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,就当为他祈求”,作为一个基督徒弟兄,他们断定他没有可能犯下不得赦免之罪、即至于死的罪;因此他们说这里的“死”是指身体的死,是神对罪的审判造成身体的销亡,即身体的死亡。还有同样多的人将会说这个词指的是永死,罚入地狱,灵里的死,至于死的罪。他们说这里的“弟兄”并非指这人是神的儿女,他只是看起来是弟兄,实际上却被这个世界主宰着,他从没有得救。他们还进一步地说希腊原文中的“死亡”thanatos这个词与“生命”zōē这个词,在被使徒使用时全都是指永死和永生。对此,在约翰所写的全部文字中也不例外、他写的福音书、这三封书信、启示录中,约翰都毫无例外地使用了thanatos 来指永死,并使用了zōē 来指永生。

在我尽全力地阅读和研究圣经的过程中,我自己得出的结论是,它同时有这两个意思:这个“死”指身体的死亡-有会导致身体死亡的罪-然后也有导致永死的罪。我从关于起初的记载就可以看出这两者:耶和华神对我们最初的父母说:“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!”[创世记2:17]。

有人可能会说:“神不是那个意思。神如此地慈爱,如此地良善,不可能惩罚任何人去死的。这是愚蠢的,这是不可能的!”

你只要看看你的四周。神是审判的神,神的忿怒就和神的怜悯一样真实。神的审判是可怕的。“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”[创世记2:17]。在他们悖逆的那天他们在灵里就已经死了。[创世记3:1-6;罗马书5:12-21]。那天在主的眼中,他们的身体也死了。神的话告诉我们主看千年如一日[彼得后书3:8]。没有一个人活得超过这如千年的一日,这是一个奇怪却相关的事实。所以就像我们在圣经中读到的,“死”同时指两个意义,我们要讲会导致身体死亡的罪,让人丧失机会的罪,以及会导致永死的不得赦免的罪。

首先,会导致身体死亡的罪:贪欲悖逆的罪会导致身体死亡[约翰一书5:16]。在约书亚记的第七章讲到了亚干的故事。神说耶利哥所有的金银器皿都要归耶和华为圣,攻城的人不可自己私藏,这是属神的[约书亚记6:24,7:1],是神赐给他们胜利。但是亚干看到一件巴比伦的衣物、二百舍客勒银子和一条金子,就把它们藏了起来[约书亚记7:19-24]。神审判他,他就死了。以色列民用石头砸死了他,又用火焚烧他所有的[约书亚记7:25]。有至于死的罪[约翰一书5:16]

在新约中我们常看到同样的事。在使徒行传第五章,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对圣灵撒谎[使徒行传5:1-7]。亚拿尼亚首先倒在地上死了,他的妻子撒非喇也一同撒谎,口上说 “我们把田产献给主”,却又给自己留下几分,她就也扑倒断气了[使徒行传5:8-10]。有至于身体死亡的罪:因为贪欲的悖逆[约翰一书5:16]

再看看,还有礼仪的罪与悖逆导致的死。利未记第十章说:“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,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。”[利未记10:1-2]。这是至于死的罪。我又看新约的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,这里讲了主向使徒保罗启示了圣餐的圣洁,保罗写道:

 

人应当自己省察,然后吃这饼、喝这杯。因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因此,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,死的也不少。

[哥林多前书11:28-30] 

 

保罗说他们死了。有至于死的罪:仪式的罪。“死的也不少”,他们因为对圣餐的轻蔑与不属灵的态度死了。[哥林多前书11:28-30]

有至于死的悖逆:至于死的罪。在新约中,主对推雅推喇的教会说:“若不悔改所行的,我也要叫他们同受大患难。我又要杀死她的党类,叫众教会知道,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,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。”[启示录2:21-23]。有至于死的悖逆之罪[约翰一书5:16]

我在罗马书的第一章中也看到同样的教导。“所以,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,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。”[罗马书1:24]……因此,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。”经文里三次说了这样的话:“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;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”[罗马书1:26-27]。有至于死的罪[约翰一书5:16]

有至于死的罪:暴力的悖逆。“大卫的死期临近了,就嘱咐他儿子所罗门说:你知道洗鲁雅的儿子约押向我所行的,就是杀了以色列的两个元帅:尼珥的儿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儿子亚玛撒。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,不容他白头安然下阴间。”[列王纪上2:1、5-6、9]。于是所罗门命令比拿雅杀死约押;这是至于死的罪。“约押逃到耶和华的帐幕,现今在祭坛的旁边,” 比拿雅不知道该怎么办,所以他就回到王那里,王说:“照着他的话行,杀死他。”比拿雅就在神的祭坛杀了他[列王纪上2:29-34]。有至于死的罪,暴力的罪[约翰一书5:16]

在马太福音里有主的美好的话语,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52节:“耶稣对他(西门·彼得)说:‘收刀入鞘吧!凡动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’”有至于死的罪[约翰一书5:16]

有至于死的罪;还有会导致失去机会的罪。在民数记第十四章中,以色列到了加低斯巴尼亚,神说:“你们上去得我所赐给你们的地。我必与你同在。我将把每一个高山和每一个低谷、每一个城市和每一个村庄,都交在你们的手中,赐给你们。审判亚摩利人和迦南人的时候到了;我已经离弃了他们[出埃及记23:23]”于是以色列到了加低斯巴尼亚,派出探子[民数记13:2-25],其中的十个人说:“他们是伟人的后裔。据我们看,自己就如蚱蜢一样;据他们看,我们也是如此。”所以我们无法得这地[民数记13:26-29,31-33]。探子中的另外两个人,迦勒和约书亚说:“有耶和华与我们同在,不要怕他们!”[民数记13:30,14:6-9]。但民众听从了大多数人的报告,他们哭着说:“我们不如回埃及去,去奴役与黑暗之地。”[民数记14:3-4]。神说:“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。”然后祂又重复说:“至于你们,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;按你们窥探那地的四十日,一年顶一日,你们要担当罪孽四十年,在这里死亡。”[民数记14:28-35]。然后下一节接着说道:“这些报恶信的人都遭瘟疫,死在耶和华面前。”[民数记14:36-37]。以色列民说:“我们悔改,我们有罪了。”他们就甚悲哀,就说:‘我们情愿上耶和华所应许的地方去。’神说:“不,不,我不跟你们同去。”他们说:“不管怎样我们也要去。”他们就自己去进入应许之地,但迦南人和亚玛力人击败了他们[民数记14:39-45]。这是至于死的罪,你的面前曾经有为你敞开的门,但你却拒绝了,你就永远失去了这机会。

我没有时间来读新约的经文了:

 

圣灵有话说: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,就不可硬着心,像在旷野惹他发怒、试探他的时候一样。在那里,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,并且观看我的作为有四十年之久。所以,我厌烦那世代的人,说:他们心里常常迷糊,竟不晓得我的作为!我就在怒中起誓说:

 [希伯来书3:7-11]

 

那一日过去了,就永远地失去了;这是至于死的罪[约翰一书5:16]。还有数不清的例子,我们只再看其中的一个,在创世记的第二十五章:“雅各熬汤”。

 

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。以扫对雅各说:‘我累昏了,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。’雅各说:‘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。’以扫说:‘我将要死,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?’雅各说:‘你今日对我起誓吧。’以扫就对他起了誓,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。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,以扫吃了喝了,便起来走了。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。 

[创世记25:29-34]

新约的希伯来书第十二章说:

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,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。后来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,竟被弃绝,虽然号哭切求,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。

[希伯来书12:16-17]

 

这是圣经中最悲伤的故事之一。到他接受祝福的时候,却被弃绝,因为他已经用长子的名分买了红豆汤。经文说:“虽然号哭切求,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。”[希伯来书12:17]。他的机会已经消失了,这是至于死的罪。

最后,还有会导致永死,导致灵里死亡的罪[约翰一书5:16]。首先,在旧约创世记第六章中说:

当人在世上多起来的时候,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,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, 

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,心中忧伤。 

耶和华说:“人既属乎血气,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;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。”

[创世记6:1-7]

 

到了这一百二十年的末尾,神将他们从地上除去,神关闭了那扇门。“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。”[创世记6:3] 

 

我认为我们主说过的最令人忧愁的和害怕的话是:

 

所以我告诉你们: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,惟独亵渎圣灵,总不得赦免。

凡说话干犯人子的,还可得赦免;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,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。

[马太福音12:31-32]

 

他就犯了不得赦免的罪。或者,再看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中,主讲的十个童女的比喻:五个进去坐席后,神就把门关了。其余的童女敲门说:“主啊,主啊,给我们开门!”但耶稣说:“神关上了门;是神关的门”[马太福音25:10-12]。如果一个人拒绝了天父,也许他可以通过圣子找到神;如果一个人拒绝了圣子,也许他能通过圣灵找到祂;但当一个人拒绝了圣灵时,留给他的就只有死亡,永远地受惩罚[马太福音12:31-32]

我们再来看看民数记的第十五章,这里讲了很多人都完全不了解的关于旧约献祭的事。“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,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……但那擅敢行事的(在希伯来原文中是“手高举的”,举着拳头悖逆神的),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,他亵渎了耶和华,必从民中剪除。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,违背耶和华的命令,那人总要剪除;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。”[民数记15:27-31]。在圣经中没有对于悖逆和故意的过犯的献祭;没有这样的献祭[希伯来书10:26]。我们在希伯来书第十章读到这样的话:

 

因为在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我们故意犯罪,就不再有赎罪的祭了;惟有害怕地等候那吞灭众敌人的审判。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凭两三个见证人,尚且不得怜恤而死,况人践踏神的儿子,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,又亵慢施恩的圣灵,你们想,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!因为我们知道谁说:「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」;又说:「主要审判他的百姓。」落在永生神的手里,真是可怕的!

[希伯来书10:26-31]

 

保罗在第十二章的结尾说:“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。”[希伯来书12:29]

那要怎么办?答案是:要回转、要悔改,要悔改。这个词就是“悔改”metanoeō,悔改,悔改。所需要的就是一个回应。在约翰福音第三章中,讲到了民数记中神的子民的灾难,他们被蛇咬了。“看,只要看,就必得活,看就必得活,我的弟兄姊妹,就必得活。只要看”[约翰福音3:14]。而且,在十字架上的犯人也可以回转:“主,求你记念我!”[路加福音23:42] 回转。或者,可以看看罗马书第十章9到10节的申明:“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,就必得救。因为,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,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。”如果我回转,如果我看祂,如果我求祂,如果我回应,如果我认罪,我就得救了。